各基层党委(党总支)、直属党支部,各学院、各部门、各单位:
“五一”、端午将至,为持续深入整治“四风”问题,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,营造风清气正过节的良好氛围,根据上级有关通知精神,现就严明节日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严明纪律规矩
全校各级党组织及广大党员要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,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,切实做到令行禁止,坚决杜绝节日腐败,严格做到“八个严禁”: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粽子等节礼;严禁收送名贵特产谋取私利;严禁公车私用、私车公养和违规驾驶公车;严禁借用各种名义组织和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健身、娱乐等活动;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贴、补贴、奖金和实物;严禁违规组织公款旅游;严禁公款吃喝、接受下级或者管理服务对象宴请;严禁违规操办婚庆事宜和各种变相违规违纪行为。
二、督促落实责任
全校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,严格执行省委、市委整治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相关规定,深入开展节日节前教育,认真组织学习今年通报的各类典型案例,把纪律要求传达到每名党员干部,持续传导压力,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环境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“一把手”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,以身作则,率先垂范,发挥“头雁效应”,带头执行作风纪律各项规定。要加强教育引导,对发现的倾向性、苗头性问题早打招呼、早提醒,引导党员干部明高线、知底线、不踩红线。
三、严格自查自纠
全校各级党组织要按省市纪委要求,在“五一”、端午节期间深入开展私车公养、利用空白函违规公务接待、利用隐蔽场所违规吃喝三个专项检查,加大自查自纠力度,狠抓整改落实。
校纪委将继续加强监督检查,畅通信访举报,严肃审查调查,对节假日期间不收敛、不收手,顶风作案的,一律从严从重从快查处,对典型案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。对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、问题多发频发,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、发现问题不及时报告和处置的单位,严肃追究主体责任、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。
附件1:《2019年五一期间婚丧喜庆事宜统计表》
中共江汉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
2019年4月29日